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98 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对检查结果为建议整改和同意延期的项目,所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整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2025年验收准备,如验收不合格,将按规定予以撤项。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各类项目。
对已结题的项目所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请根据《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院字〔2017〕38号)《关于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补充规定》(教务〔2021〕6号)做好项目财务报销、成果应用和推广,学校将于2024年9月15日对已结项项目剩余经费予以收回。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2.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