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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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安徽省消防救援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上级有关工作 要求,结合必赢官网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内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覆盖校园内所有区域,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训楼、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大礼堂、校园商业网点以及在建工地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喷头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正常工作。

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二)电气线路安全:检查校园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等现象;配电箱、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是否安装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督查牵头部门:后勤保障处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三)宿舍消防安全: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超负荷用电;手机、充电宝等充电设备用完后是否及时拔掉;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在宿舍内抽烟;是否随意乱丢烟蒂。

督查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用火用气安全:检查学校食堂、锅炉房等使用明火和燃气的场所,燃气管道、阀门、炉灶等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现象;用火用气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动火用气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气行为。

督查牵头部门:后勤保障处

责任部门:校内食堂、物业公司

(五)易燃可燃材料:检查校园内是否存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堆积的情况,如装修材料、纸张、木材等;对于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或场所,是否采取了防火分隔、防火间距等防火措施。

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六)实验实训安全:检查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明确实训室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督查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处实训科

四、行动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于11月18日前反馈至保卫处机电邮:bwc@ahcme.edu.cn。

(二)督查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学校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校园内各区域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组将对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将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学校保卫处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保卫处要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消防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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