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申请入党的学生人数大幅度递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力度,以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早日加入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以及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在系、部成立党校分校。现就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校分校的职责及任务
1、党校分校是学院党委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学校,是学院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的重要阵地。党校分校必须严格贯彻院党校的办学方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证分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学院党校的日常管理事务由组织人事处承担。党校分校在学院党校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3、党校分校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党校分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二、党校分校的组织设置
学院党校分别在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数控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设立分校,由各系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书记兼任分校的负责人;在人文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共设立一个分校,由汽车工程系直属党支部书记兼任分校负责人;在北区管委会设立一个分校,由北区管委会直属党支部书记兼任分校负责人。党校分校负责人负责各分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讨论、决定分校的重大事项。
三、党校分校的招生制度
党校学员应是思想素质好、工作或学习成绩较突出、群众基础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教工和学生。党校学员招生工作程序是:学生自愿报名、系部团组织推荐、党校分校审批,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党校分校的教学与管理
1、各分校在院党校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原则上做到五个统一: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规划,统一考试试卷和考试时间,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2、党校分校每期分班情况、指导教师及学员名单在开学前上报组织人事处。各分校在颁发证书之前将学员成绩表一式两份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严格管理。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党校学员班级要配备指导教师或班主任,选出班干部,组建班委会,成立学习小组;组织开展好学习、讨论、活动等各项工作;认真考核、考察积极分子在培训班的表现,写出书面考核鉴定,凡经党校分校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学院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3、将党校培训所有相关材料(含教学计划、学员名单、评优名单、考试试卷、成绩、学员鉴定表一份、出勤汇总、小组讨论记录、班主任工作总结、照片等材料)归卷,交组织人事处存档;协助组织人事处办理学员结业证等工作。
4、切实加强对分校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人事处要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为各分校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各分校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抽调人员不定期听课,抽查考试试卷,负责授课教师的选聘、培训教材的选购和党校教学资料的建设等。
五、党校分校的结业考试制度
党校学员学习期满要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由组织人事处按照教学大纲内容统一组织考试并组织评卷。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模范遵守监考守则。评卷教师要按照严格、公正、细致、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评卷。结业考试不及格,不予结业。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党校学习资格,不得参加下次正常补考,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党校分校的优秀学员评选制度
分校按结业学员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的基本条件是:学习态度认真,按时完成作业,讨论积极发言,认真参加分校组织的一切活动,结业考试成绩优秀,出满勤,热心为学员服务等。评选工作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全面考核、确保质量,小组推荐、班委会评议、分校审批,报组织人事处备案,由组织人事处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须填写《优秀学员审批表》,分校应及时将《优秀学员审批表》归入其申请入党材料中。
七、对党校分校的考核和评估
1、院党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对分校的考核、评估办法。
2、院党校每两年对分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选先进分校和分校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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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