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单位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总监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其中外地监理单位需经芜湖市建委备案,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业绩记录。
二、监理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具备相应资质,外地企业须经芜湖市建筑主管部门备案。
凡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派人持介绍信及相关资料于2006年9月2日下午5时前到我院新校区基建处报名,并具体洽谈有关事宜,逾期不予接待。
特此公告
联系号码:0553—5975286
必赢3003no1线路检测中心基建处
2006年8月30日